林莎莎的周围满是男人,而我旁边门庭冷落,不过我早已习惯这种反差。
因为整个青春期,我都是在人们的嘲笑中度过,其实我小时候长得也不算很难看,不知道后来怎么就长歪了,外加连绵不断爆发的痘痘,令我极为卑微,所以,我已经麻木了他们的冷落与嘲弄的目光。
但并不仅仅如此,还因此经常被人期负,难道丑真是一种罪吗,令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异类,更像一个垃圾,被人厌恶被人唾弃,有时候真的想一死了之。
“咦,你不是枫子吗?”一个举着红酒杯的男人站在了我的面前,我感觉自己的呼吸突然间就急促了起来,像一个犯了哮喘的病人。
“啊,你是李冬冬?!”我有点激动地叫道。
他友好地点了点头,然后在我的旁边坐了下来,天知道,我暗恋了这个男人整整十年,从十八岁开始,那时,只要他的眼神飘过我,我都要回味上好几天,然后激动地想,他终于注意到了我。但是,他的目光从没有在我的身上停留超过两秒钟,然后转到了我身边的死党林莎莎身上。
唯一的一次是,我被几个喜欢标新立异自以为是的高干子弟女生欺负,她们拦着,非要让人戴上一顶不知从哪里捡来的非常脏的帽子,我不从,她们便对我着拳打脚踢,那天,李冬冬刚好经过那天,大吼一声,把她们一个一个全甩出去,把我救了出来。